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新增高压辊磨系统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打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要求,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新增高压辊磨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新增高压辊磨系统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现有选矿工业场地内
建设内容:在现有选矿工艺基础上,在顽石破碎工段新增高压辊磨机、振动筛,从而降低磨矿系统的顽石给矿粒度,保证磨矿能力。
设计规模:现有选矿厂设计规模为原矿处理量50000t/d,原设计顽石破碎处理量为15000t/d,本次高压辊磨系统的设计规模不变,为15000t/d。
占地面积:在企业现有选矿工业场地内东侧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本项目占地面积3639.00m2(含地下综合管廊),建筑面积4420.97m2。
项目投资:12837.16万元。
服务年限:服务年限37年。
二、公众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EjzRS0V9awE3SMi-WAkzg?pwd=cfbn
提取码:cfb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人员或环评编制单位。(联系电话0451-82330575)。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458-6189865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林业局鹿鸣林场
邮政编码:152500
电子邮箱:383584733@qq.com
环评单位:黑龙江省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451-82330575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与化工路交汇处联东U谷·香坊科技创新谷1栋
邮政编码:150038
电子邮箱:971652829@qq.com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
2026年8月6日
